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
字第1030097027號函訂定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六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060016123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三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080100576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
第1140032233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各服務機構加強外住榮民申裝遠距居家照顧系統具體作法)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