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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9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輔服字第1100035229號;經水字第11004602780號;國政眷服字第1100198651號 令
法規體系: 法規/輔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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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九日內政部(81)台內營字第 8184848  號、國
  防部(81)伸信字第 5693 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81
  )輔壹字第 1881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五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 
 1000005602 號、經濟部經水字第 10004602670 號、國防部國政眷服字
 第 10000057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3 、8 條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
 字第 1020073272 號、經濟部經水字第 10204604210 號、國防部國政
 眷服字第 102001301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4 條(原名稱:國
 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 2 、3 、8 條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100035229 號、經濟部經水字第 11004602780 號、國防部國政眷服
  字第 1100198651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