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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輔綜字第1080048373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處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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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
 第 1020083092B 號函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
 第 1050088769 號函修正第5、7、8及第9點附件3;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
 第 1060023586 號函修正第5、9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四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
 第 1080011602 號函修正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
 第 1080048373 號函修正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