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人字第 0920011416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0930001394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0970005783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0990006038 號函修正第 參 點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輔人字第 102007807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甄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
字第 1020093424 號函修正第 3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
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
字第 1110095916 號函修正第 3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
月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