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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資源共享區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輔養字第1030024281A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就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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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七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貳字第1010016618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
 會輔貳字第1010059781號令修正第 2、4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一日輔貳字第 1020073457 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7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
 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忘我園區資源共
 享作業原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八日輔養字第 1030024281A 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5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忘我園區資源共享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