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觀光遊憩(樂)區服務費支給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3 月 1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輔人字第0970002192號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人事服務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定全
  文 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
  第 0970002192 號函自 97 年 3  月 3  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