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九十
)輔計字第 0624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年十月三十一
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九日行政院台九十人政給字第 029496 號函核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
第 0950003101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
字第 0980000279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
第 1030083265B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二十七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第
1100061596 號函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