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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經管財物人員職期及業務調整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輔人字第1020075528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人事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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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
  字第 0910001513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
  字第 0980003503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各附屬機構經管財物人員任期屆滿調整職務及年
  度假移交作業規定)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1020075528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 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經管財物人員職期及業務調整作業規定);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