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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促進就業整合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輔業字第1050045084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就業就學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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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有效整合本會、國防
  部、勞動部及結合地方政府就業資源,共同為屆退及退除役官兵提供
  就業轉換、職能培訓、就業媒合等機制,拓展退後出路,完善各項輔
  導工作,提升募兵制招募誘因及留營成效,特設本會促進就業整合專
  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任務:
  有效整合本會、國防部、勞動部及結合地方政府就業資源,具體提供
  屆退及退除役官兵就業轉換、職能培訓、就業媒合等機制,拓展退後
  出路,有效促進就業。

三、規劃構想及原則:
(一)「待遇、尊嚴、出路」是推動募兵制成功的關鍵因素,輔導就學及
   安置就業是保障退除役官兵最佳的「出路」,為使就業輔導有具體
   成效,結合各界資源,完善退前及退後輔導,整合本會及各榮民服
   務處作法,規劃每週由業管副主任委員召開促進退除役官兵就業整
   合專案小組會議。
(二)促進就業採前端服務(含括配合國防部入營權益宣導、適性評量、
   職涯諮商、需求調查),有效媒合(含括整合工作、無縫連結地方
   政府、勞動部就業資源),追蹤輔導(一人一案式個管追蹤)等三
   階段執行,針對官兵退前專長培育、退後就學、就業、職訓等各項
   輔導措施,及連結地方政府就業資源交換意見,協助退除役官兵建
   構良好退後出路,提出具體可行之執行作法,以有效促進退除役官
   兵退後順利就業。

四、編組及權責劃分:
(一)本小組由本會業管副主任委員兼任召集人,統籌專案作業全般事宜
   ,主任秘書兼任副召集人,並由就學就業處長兼任本小組執行秘書
   。
(二)本小組下設政策分組及執行分組,由綜合規劃處、服務照顧處、就
   養養護處、就學就業處、退除給付處、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資訊
   處、法規會人員兼任(編組表如附表一)。
(三)具體工作項目及分工如附表二。

五、本小組每週開會一次,均由召集人召集並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時,
  由副召集人主持,俟後續會議執行情形,再行檢討調整開會時間及頻
  率。

六、一般規定:
(一)每次會議召開以聚焦一項重點議題討論為原則,內容由就學就業處
   研擬提供。
(二)各項議題研討結論,由就學就業處彙整管制,並於會務會報向主任
   委員提報。

七、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會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八、本小組所提促進就業方案,對屆退及退除役官兵就業著有績效者,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員獎懲作業規定議獎。

九、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