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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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遊憩區收費優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六日生效。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文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8.11
發文字號:
輔事字第10600645871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主
旨: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遊憩區收費優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六日生效。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遊憩區收費優待規定
內
容:
如附件
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