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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令:修正「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3條、第9條條文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日期: 106.11.28
發布字號: 輔養字第1060094179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