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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甄審職務內陞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7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輔人字第1080071436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人事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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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人字第 0970005668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人字第 0990003059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輔人字第 1020078071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
 兵輔導委員會暨各附屬服務、安養機構應辦理甄審職務內陞作
 業程序)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六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人字第 1040092525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 點;並自即日生
 效(原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各所屬服務、安養
 機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龍崎工廠及臺北勞務中心應
 辦理甄審職務內陞作業程序)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人字第 1080071436 號函修正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