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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輔養字第1070005196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就養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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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輔貳字第 0930016348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貳字第1020076893號令修正名稱;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
  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六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
  1070005196號令修正第2、4、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