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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理陳情請願及群眾滋擾事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輔政字第1020074864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政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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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87)輔政字第 05531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
 字第 1020074864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
 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理陳情、請願
 及群眾滋擾事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