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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工作責任區制度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輔政字第1050039596號 函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政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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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
  字第 0920004643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七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
  字第 1020072352 號函修正全文4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
 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字第
  1030078518號函修正第3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
  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字第
  1040042175號函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政字第
  1050039596號函修正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