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捌字第 0910002328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四日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捌字第 091
000437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捌
字第 097000136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綜字第
1020079734B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
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設置要
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輔綜字第1080089547號函修正第
4、5、6、7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輔綜字第1090086141號函修正第4、
5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輔綜字第1120035820號函修正第4、5、
5-1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