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六)
輔計字第 6249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八
)輔計字第 4574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
九)輔計字第 5021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九十)
輔計字第 05565 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
第 09102205 號函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
字第 092000618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
第 0940003571 號函核定修正全文 16 點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計字
第 0990004107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