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
字第 09700035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
第 09700075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
098001358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及附件;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
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壹字第 102001129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
壹字第 1020078389 號令修正第 1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
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030017931 號令修正第 2、5、6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
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040026237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原名稱:全國性退伍軍人社會團
體活動經費補助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
字第 10401066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
年一月一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五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
字第 1060067519 號令修正發布第2、3、4、5點及附件;並自即日生
效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六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
第 1090004745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
1100037456 號令修正發布第2、5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
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