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86)台孝授三字第 08875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日行政院台九十孝授三字第 00882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三字第1000000002A 號修正發
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030200174A 號
令修正第 2、5、6、16 條;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九日修
正發布之第2條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
行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120200490A
號令修正第 2、5、11、16 條;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九日
修正發布之第2條,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七
日修正發布之第2條及第5條,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
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130052176A
號令修正第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