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四日行政院(72)臺忠授字第 05395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88)台孝授三字第 0909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040200100A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15條;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七日修正
發布之第5條至第8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100201581A號
令修正第5條、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