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小額採購注意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5.03.16
發布字號:
輔綜字第1150109481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小額採購注意事項
內
容: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小額採購係指符合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所定新
臺幣十五萬元(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