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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職員公餘進修補助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2.08.22
發布字號: 輔人字第1120066536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職員公餘進修補助要點
容:
三、本要點所稱公務預算機構,係指本會所屬各服務機構、各安養機構及
  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