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績效考評實施要點」第三點及第五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發文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108.05.21 |
發文字號: |
輔事第108039019號 函 |
異動性質: |
修正 |
主旨: |
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績效考評實施要點」第三點及第五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
法規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績效考評實施要點 |
內容: |
三、會薦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考評範圍與項目:
(一)經營績效:
1、盈餘達成率。
2、盈餘成長率。
(二)促進公司發展:
1、健全財務結構:
(1)負債/總資產之比率。
(2)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總資產之比率。
(3)存貨/總資產之比率
2、提升公司競爭力:
(1)辦理資本支出。
(2)員工參加教育訓練人次。
(3)協助員工取得專業證照數。
(三)政策執行:
1、配合本會政策要求:
(1)配合本會要求提供資料。
(2)政策任務事項。
(3)依限提供會計月報。
(4)公益執行情形。
2、配合董事會政策事項:
(1)董事會資料依時報會。
(2)依董事會審查意見執行。
(3)重大議案事先報會。
(四)維護本會權益:第一類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就業安置:
1、安置率是否高於本會持股率。
2、安置人數與去年比較。
(五)經營管理事項:
1、陳情案件之辦理。
2、股權管理事項:
(1)協辦公民股座談或廉政會報。
(2)協調董監事改選。
(3)公民股和諧。
(4)掌握董監席次與股權變化。
(5)董監酬勞、員工酬勞或薪資溢領部分,依規定適時繳回安置基
金。
3、維護員工權益:維護員工權益之政策作為。
(六)情節重大事項:
1、未維護本會權益情節重大,嚴重影響本會聲譽、公司經營有重大
違失。
2、違反本會自律守則,行為不當者。
3、公司股權發生重大變化,卻疏於注意,致本會權益受損,情節重
大者。
4、公司有重大優良獎項或獲得殊榮,俾益公司形象顯著提升者。
5、公司發生氣爆、工安等重大意外,致民眾嚴重傷損或經媒體報導
等事件之處理情形。
(七)會薦首長對所管會薦高階經理人之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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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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