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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離島地區機構約僱人員支給月酬標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3.02.07
發布字號: 輔人字第1130006334號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離島地區機構約僱人員支給月酬標準表
容:
如附表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