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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用電半價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輔給字第1050026524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退除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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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給
  字第 102008213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金人員家
  屬用電半價實施準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給
  字第 1030020867 號令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一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給字第 
  1050026524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