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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畢業生分發服務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6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輔醫字第1070036440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就醫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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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日(72)輔陸字第 10029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79)輔陸字第 1943 號函修正名
   稱及全文9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
   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畢業生派職作業規定)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89)輔陸字第 2201 號書函修正
   名稱及全文8 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
   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藥、護各系畢業生派職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日輔陸字第 0950004883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
 畢業生派職作業規定)
5.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日輔陸字第 1000003201 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輔秘字第 1020078218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畢業生分發服務作業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醫
  字第1070036440號令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