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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輔醫字第1070036262號 令
法規體系: 行政規則/就醫服務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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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三月十二日輔陸字第3120號函訂頒
2.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輔陸字第368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輔陸字第12025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輔陸字第8344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十一日輔陸字第3785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輔陸字第1759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
   字第 0890002202 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
  第 095000455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
  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大學暨獨立學院
  醫學系畢業公費生分發服務作業規定)
9.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八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
  第 100000311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輔陸字第 1020078169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
 年十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
 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醫
  字第1070036262號令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