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二、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網頁刊登翌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
(二)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
(三)電話:02-27571337
(四)傳真:02-27227814
(五)電子郵件:vac042438@mail.vac.gov.tw
考量本案係提升退除役官兵領受就養給付之保障,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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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於五十三年五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歷
經九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九日。
茲為避免採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所領取就養給付,經匯入領受人存款
帳戶後,遭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而無法落實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保
障退除役官兵權益之立法目的,於第四項新增,領取就養給付之退除役官兵,得於
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明定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
行之標的,爰擬具本條例第十六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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